6月26日,王老吉药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自然人股东先行预分红的议案”和“审议关于签订新的十年合资经营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的议案”,但两个议案均被否。在此之前,同兴药业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通过司法途径解散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诉讼(案号(2014)穗中法民四初字第57号),该案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王老吉药业的合资期限将于2015年1月25日到期。日前,广州药业提出主动牵头召集王老吉药业股东大会,欲续签新的十年合资经营合同。随即,同兴药业认为,“目前作为合资一方的股东,同兴药业作为本届股东对合资公司享有的经营管理权、财务审批监管权等股东权利全部被剥夺。”因此,同兴药业发表声明称,将不同意延长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不再续签合资合同。
对此次广州药业组织的临时股东大会,同兴药业表示,此次股东会延期十年的议题没有法律基础,同兴方反对延期十年,该议题未通过。“同兴药业有限公司诉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法院已正式受理,合资公司解散与否由法院决定非由股东决定。同兴药业坚决要求解散合资企业,广州药业却执意单方要求延续合资公司十年,不知其怀揣的目的是什么。
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同兴药业的诉讼请求,王老吉药业面临着解散的风险。